加入收藏 | English

关于改进本科多媒体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试行)

  时间:2016-10-28 点击数:

 

关于改进本科多媒体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试行)

多媒体教学的目的是运用现代多媒体技术辅助课堂教学,以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目前,我校多媒体教学方面尚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多媒体教学准入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多媒体教学课件审查不到位,相关课程内容究竟属于全部适合、部分适合还是不适合多媒体教学没有明确认定;一些教师教学过程中没能很好地把握多媒体课件的辅助作用,讲课甚至变成了“读”课,多媒体教学手段成为掩盖备课不足甚至不备课的借助工具;一些课程多媒体课件已成为教师课堂宣读的电子文本,致使学生无法理解和听懂快速而过的讲授内容,很少甚至没有传统板书讲解的情况已相当普遍;教师授课面对计算机屏幕而非学生、师生缺少必要的课堂信息互动、对教学过程中重点难点和要点问题缺失必要的解释说明和强调等现象已经相当严重;多媒体课件内容与课程教学大纲、教材内容出入很大的情况依然存在;一些教师离开多媒体课件不会讲课,课堂上教师的主导地位不能得到很好的体现,致使课堂效果、秩序都存在相应的问题等等。对此,师生反响强烈。

为了加强多媒体教学管理,规范多媒体授课,更好地发挥多媒体手段在课堂教学中的正确作用,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合理使用多媒体手段进行教学的基本要求

1.规定适合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的课程范围和使用程度,并严格执行多媒体教学准入制度。在本科生所有理论教学课程中(包括选修课等),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将限制使用多媒体教学,并需要经系、学院、学校审批后方可部分使用:

1)从事教学工作不满两年的青年教师、开新课和新开课的教师不得使用多媒体授课,课程局部内容确实需要,按规定严格审批;

2)以文字叙述或理论推演为主的课程不得使用多媒体,如有部分章节需要,须经严格审查;

3)同意使用多媒体的课程,大块文字叙述和公式推演内容必须从多媒体课件中剔除。

2.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必须保持教师的主讲地位,板书、公式推导、与学生的互动交流等传统的教学方式当今仍是必不可少的,广大教师应该继续传承发扬。多媒体课件只是针对重点、难点和复杂图形等采取的辅助手段,要与板书或其它教学手段结合一起使用。

3. 经过审批后,由教务部门据需安排多媒体教室,明确需用多媒体教学学时数量,解决课程的部分内容多媒体授课问题。但课程仍应以传统讲授为主要的授课方式,不得因为允许使用多媒体教室,课程的全部内容就一概以多媒体课件为主。使用多媒体进行授课,必须要有板书。若只用多媒体而没有板书,将给予警告,存在严重问题的课程将取消其多媒体授课的资格。

4.使用多媒体课件的授课教师必须要有完整的非课件性讲稿,并将相应内容带到课堂,以保证发生停电或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时能正常授课。若遇突发事件因无讲稿而不能进行正常授课,将对授课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5.授课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保持站立姿势、面对学生进行教学,不得坐在多媒体操作平台前授课,或一直对着电脑屏幕“读”课。要根据教学内容,科学合理选用教学方式,要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作用,更要注重教学肢体语言所产生的效果。

6. 多媒体课件的内容必须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并与所选用的教材的主体保持一致。授课教师应合理控制页面停留时间,使学生有充分阅读、消化、理解和做笔记的时间。

7. 对于声音、视频图像信息在播放前要做适当提示,以便学生集中精力去听和看,对没有解说词的重要画面,授课教师要用响亮的语言提醒注意或做简短的说明。

8. 严格控制教师授课多媒体课件随意拷贝给学生,致使学生依赖教师课件,不来上课或者不注意听讲。

二、多媒体教学所用课件的制作与使用审批要求

为了确保多媒体的辅助教学质量,教务部门和各院系应对课件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和审批,具体要求如下:

1. 多媒体课件应根据各门课程的特点,尽可能充分利用各种音像资料、图、表(包括关系图、逻辑图等)直观、生动地反映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扩大知识信息量,提高教学效果。多媒体课件除文本内容外,还应选用图形、图像、声音、动画、视频等素材资料。多媒体课件内容除文本以外,没有或只有较少与教学有关的图片、动画、音频、视频等视觉媒体,将电子屏幕文字代替黑板板书的课件不能应用于多媒体教学。

2 Word文稿或电子版教材不属于多媒体课件,简单地将Word文稿或电子版教材显示在电子屏幕上,不属于运用多媒体技术授课形式,不得用于多媒体教学。

3. 开课学院作为多媒体教学质量监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认真审核多媒体授课资格,严格执行多媒体教学准入制度。认真组织各系进行初审(参考《燕山大学多媒体教学审核标准》),在《燕山大学多媒体教学申请表》中给出明确的评审意见。通过审批的多媒体教学申请,应由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教务处待复审。

4. 教务处将对开课学院报送的申请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方能安排多媒体教室进行授课,发放“多媒体教学准入证”,并将复审信息反馈给开课学院。

5. 学期结束后,教务处将综合学生网上评价、督导评价以及平时听、查课的评价结果,形成最终的评价结果。效果优良的课程在下次开课前免申请,而其它课程开课前均需重新申请。效果差的课程责令修改或停止使用,再次申请时将对其进行重点审查。

6. 申请使用多媒体授课的教师,在教学日历中必须注明使用多媒体课节及内容。

三、多媒体教学的监管措施

1.实行多媒体教学分级监管制度。开课学院作为多媒体教学质量监控的直接责任人应明确院督导组、各系(教研室)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学校督导团对多媒体教学质量进行抽查,教务处负责对多媒体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价。

2.学院、督导组和各系主任要对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的课程质量进行过程监控,在课程的开始、中间和结尾三个阶段进行听课,并定期将结果上报教务处备查。多媒体教学效果纳入教务处对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指标体系。

3.教务处采取不定期检查、听课、发放学生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改进意见,责成有关教师限时改进,对达不到要求的教师,取消其多媒体授课资格。

4.有以下情况发生,并经教务处核实后,立刻停止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取消该门课程的多媒体教学的准入资格:

1)学生通过教学短信平台、教学意见箱、教务处处长接待日等方式反映多媒体教学效果不好和多媒体教学存在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课程;

2)对于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多媒体进行授课,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对擅自使用人以及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处罚;

5.对于临时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的课程,也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四、本实施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燕山大学教务处

                                               20106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燕山大学文法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438号燕山大学人文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