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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系邀请大连海事大学敦宁教授为研究生开展入学学术讲座

  时间:2022-12-15 点击数:

2022年12月11日晚,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敦宁为法学系研究生举行了题为《刑法谦抑主义的中国贯彻》学术讲座。法学系教师陆洲、陈胜及两百余名本科生、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由法学系主任陆洲教授主持。

敦宁教授成果丰硕,出版学术专著5部,在《法商研究》、《政治与法律》等权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研究成果多次获省部级奖项。敦宁教授目前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及中国刑事执行法学研究会理事,是国内较有影响的刑法青年学者。

为了向参会研究生对刑法谦抑主义的中国贯彻问题进行详细阐释,敦宁教授将这一主题分成三个部分,分别为刑法谦抑主义的正确理解,犯罪化与刑法谦抑主义的关系,以及我国贯彻刑法谦抑主义的现实路径。敦宁教授首先说明了刑法谦抑主义的问题背景,列举了诸多犯罪范围纵向延伸的实际问题,以及这种范围扩大化所造成的学术争议。为了明确对刑法谦抑主义的理解,敦宁教授列举了中国以及欧洲对刑法谦抑主义的具体适用问题,指出中国与欧洲国家对于谦抑主义的理解存在差异。中国将谦抑主义理解为慎刑,即不用刑罚与少用刑罚;而欧洲国家将谦抑主义理解为刑法的“辅助性”原则,即为了能理性地防止在刑法方面滥用立法权,必须对实际上是否有必要规定刑事制裁进行评估。随后,敦宁教授强调了在刑事立法过程中合理适用刑法谦抑主义的迫切性,简述了中国较西方各国犯罪范围更小,刑罚更为严厉的特征,以及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社会治理环节造成的影响。敦宁教授指出对于刑法谦抑主义,中西强调的重点不同。西方国家刑法犯罪圈广阔,刑罚适用上则更多的体现刑法谦抑主义原则;中国刑法犯罪圈的划定体现刑法谦抑主义原则,而刑罚则偏向严厉。同时,对于中国刑法过度强调“入罪谦抑”的特征,他指出了影响人权的可能性。最后,在具体论述如何实现刑法谦抑主义的中国化方面,敦宁教授主张从“厉而不严”到“严而不厉”,即法网的严密化与刑罚的轻缓化。在划分犯罪范围方面,以应否实施监禁罚(剥夺人身自由)为标准,重新划分犯罪与行政违法的范围,强调增强对于人身权益的刑法保护;在设定刑罚方面,减少死刑、缓和生刑、扩大罚金刑,从而最终形成更为轻缓刑事处罚的体系。

法学系副主任陈胜老师对本场主题讲座作出点评,充分肯定了敦宁教授对于刑法谦抑主义所提出的若干新视角,并表达了对于中国建立双向制裁体系的期待。针对在我国当前环境下如何贯彻刑法谦抑主义的问题,陈胜老师提出了两点建议,其一是区分好行政处罚措施与刑事处罚措施,其二是强调了中国要做出有别于西方国家的调控措施。

通过举办此次主题讲座,加深了法学系研究生和本科生对“刑法谦抑主义”的理解与把握,既增强了对刑法基本理论的认识,又了解了当前的学术前沿问题,为今后的科研与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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