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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燕山大学文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考核与录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6-01-09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优化选拔流程,更好地适应人才培养需要,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现行《燕山大学文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考核与录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新修订的《燕山大学文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考核与录取管理办法》(燕大文院发〔2026〕1号)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文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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